有关考生:
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试行)》和《2024年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要求,现将考察及体检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范围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紧缺急需岗位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具体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在“是否进入考察体检范围”栏标注“Y”的人员均应在规定时间参加考察体检,否则视为弃权)。
二、考察
考察分为政审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两项内容,均须考生本人分别开具。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一)政审证明开具:
1.2024年应届毕业生请提供由学校或学院出具的本人在校综合表现情况证明材料(要求学校或学院盖章,密封);
2.有工作经历的考生,政审材料由原单位出具,无业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出具(考察材料要求注明出具该材料的经办部门及办公联系电话,加盖公章并密封)。后续具体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二)无犯罪证明开具要求:所有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标注“Y”)均由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上述材料在2024年6月5日(周三)前交至青岛市市立医院(集团)人力资源部,如需邮寄,邮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中路5号青岛市市立医院(集团)东院区行政办公楼西侧,黄老师收,联系电话0532-82825133,;其他情况,请咨询招聘单位。
三、体检
(一)体检标准及要求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时间:2024年5月24日(周五)上午7:30。
体检集合地点: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青岛市李沧区峰山路84号)体检中心门口集合。
注意事项:早晨空腹(不吃饭、不喝水),带身份证,带360元体检费。
附件1:青岛市市立医院(集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青岛市市立医院(集团)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