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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科

1.在院党委、院长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并监督落实,维护医院稳定的工作秩序;

2.协助各部门制定和建立岗位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制,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3.贯彻执行公安机关有关规定,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对发生的案件进行侦破;

4.维护医院正常的安全秩序及指导检查车辆停放的管理工作;

5.定期、定时巡视科室、部门的安全,主动处理安全问题,做好预防工作,避免和减少各类灾害性事故的发生;

6.遵循PDCA管理,持续工作质量改进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风险管理,确保员工和就诊病人安全,保障医院财产安全;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532-82789110(本部)0532-88905110(东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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